条件
设 是 元 个方程的线性方程组,系数矩阵 可逆()。
结论
方程组有唯一解,且解的第 个分量为
其中 是将 的第 列替换为常数列 所得的矩阵。
直觉理解
将解的第 分量视为”将系数矩阵第 列替换为 后体积变化之比”——这等价于消元法中第 个未知数的系数被 取代。
证明
由 可逆知 。利用 :
最后一个等式按第 列展开 即得。
常见错误
- ✗ 直接用 Cramer 法则做数值计算—— 较大时计算量 ,远不如高斯消元 。
- ✗ 忘记分母 ,只会用 当解。
链接
- 前置:ALG-THM-011 按一行展开、ALG-DEF-015 伴随矩阵
- 用于:ALG-THM-017 矩阵可逆的充要条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