条件
设 与 均为正项级数(),且从某项 起满足
结论
(基本形) 若 收敛,则 收敛; 等价地(逆否),若 发散,则 发散。
(极限形) 若 且 ,则
- : 与 同敛散;
- : 收敛 收敛;
- : 发散 发散。
几何/直觉理解
正项级数的部分和 是单调递增的(每加一个非负项只增不减),因此由单调有界定理(ANL-THM-006):正项级数收敛 部分和有上界。这把收敛判定简化为”是否有界”的问题。
比较判别法就是”大的收敛,小的更收敛;小的发散,大的更发散”:
- 若被一个收敛级数 从上方控制,则 的部分和也被压在有限范围内,故收敛;
- 若它从上方控制一个发散级数,则自己的部分和也被顶到无穷,故发散。
极限形是基本形的实用升级:只要 与 同阶无穷小(),二者敛散一致。这使我们能拿待判级数与标准级数(几何级数、-级数)比”阶数”,而不必死磕逐项不等式。
证明
第 1 部分(基本形)。 不妨设 对一切 成立(改变有限项不影响敛散)。记部分和 ,二者均单调递增。由 得 。
设 收敛,则 收敛,故有上界 :。于是 ,即 单调递增且有上界。由单调有界定理(ANL-THM-006), 收敛,即 收敛。
逆否命题( 发散 发散)由上述等价转述即得。
第 2 部分(极限形)。 设 ,。
: 取 ,存在 使 时 ,即
由右不等式与第 1 部分: 收敛 收敛;由左不等式: 收敛 收敛。故同敛散。
: 取 ,存在 使 时 。由第 1 部分, 收敛 收敛。
: 则 ,由上一情形(角色互换), 收敛 收敛;逆否即 发散 发散。
常见错误
- ✗ 把判别法用于非正项级数。本判别法仅对正项级数(或同号级数)成立,因核心是”部分和单调”。 反例:, 但 发散,不能推出 敛散(实际 条件收敛,见 ANL-DEF-034)。对一般级数应先取绝对值再比较。
- ✗ 极限形中 却由” 发散”推 发散。 时只有”收敛方向”可用: 收敛 收敛,反向无效。
- ✗ 只验证有限个 的不等式 就下结论。需从某项起恒成立(对一切大 )。
- ✗ 忘记”改变有限项不影响敛散”,纠结前几项不满足不等式。
推论与应用
- 与标准级数比较是判敛散的主力工具:几何级数 ( 收敛)、-级数 ( 收敛, 发散)
- 极限形把”逐项不等式”放宽为”同阶估计”,配合等价无穷小极为高效
- 为绝对收敛判定(ANL-DEF-034)提供逐项控制手段
跨专业应用
- 数值分析:用 -级数 / 几何级数作”标尺”估计算法误差级数的敛散
- 概率论:判定离散随机变量矩级数 是否收敛(期望、方差是否存在)